陕西省疫情政策企业补贴(陕西省疫情补贴标准)

南城 14 2026-02-24 17:18:47

陕西省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壹〗、如果员工没有上班的,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员工支付生活费(西安大部分区为1465元/月,鄠邑 、蓝田、周至为1385元/月)。

〖贰〗、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原则上按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 ,未工作的员工发放规定生活费,具体根据企业停工停产周期 、员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等情况确定,具体如下: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叁〗、疫情期间工资发放规定正常发放原则:在疫情期间 ,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劳动合同和公司规定正常发放员工工资 。疫情不应成为企业扣发或不发工资的借口,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公司信誉,还可能构成违法行为。特殊情况处理:因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通常为一个月)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肆〗、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因处在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无法正常上班的员工,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且不能辞退 。即使劳动合同到期 ,也要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 、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才能解除劳动关系。住院治疗期:如果患者需要住院,按照医疗期的待遇来执行工资标准。

陕西省九大行业水利基金减免

〖壹〗、法律分析: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税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20〕2号) 1对旅游 、住宿、餐饮、会展 、商贸流通 、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 、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贰〗、法律分析: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 、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叁〗、如果行业没有错误,符合免征水利基金的九大行业 ,则先要核实已缴纳的。

〖肆〗 、明确申报部门:农业局、财政局、农综办 、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 、发改委 、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 、经贸局等是主要申报部门 。需根据补贴类型 ,确定对口部门,提高申报效率。

2020年,各级支持企业政策汇总发布

科技创新券申报政策适用对象: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奖补标准:科技企业:专利、研发投入 、融资等奖补3万元 。孵化载体:资质认定、举办活动等奖补8万元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4月10日。申报方式:通过省科技厅申报陕西省科技创新券(创新创业类)。

临安市:首次认定国家重点支持高企、杭州市级高企分别奖励5万元 、2万元 。上海市: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20-200万元支持。湖北省:武汉市:新认定企业,市、区两级财政奖励不少于40万元。黄石市:当年通过认定企业 ,奖励10万元 。宜昌市:上年度首次认定企业,奖励10万元。

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使用专用额度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 、再担保费 ,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

按照“总额控制、先上后补、先到先补 、补完为止”的原则,以使用省统一遴选的“企业上云”云平台服务商提供的资源或服务的费用为基数计算,每年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30% ,累计补贴总额每家企业不超过2万元。

西安高新区复工补贴指南

〖壹〗 、降低用电成本补贴 适用对象: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补贴标准:按企业2022年2月份实际用电量的20%给予一次性电费补贴 。申请条件:企业需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地过年生活补贴 适用对象:2022年1月25日至2月15日期间不停工的建设项目一线务工人员(以项目单位统一组织的核酸采样人数为准)。

〖贰〗、高新区政策 房租减免:对承租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疫情期间未享受其他房租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减轻企业负担 。员工返岗交通补助:省内返回的员工补助200元/人 ,省外返回的补助300元/人 。协调解决员工返岗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复工人员顺利到岗。

〖叁〗 、用工补贴:春节期间不停工的规上工业企业及市区重点项目,按在岗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500人及以上30万元 ,300人及以上20万元 ,不足300人10万元);2月10日前复工的,补贴包车费用、返岗车票及防疫物资;大型商超促销活动补贴5万元。

〖肆〗、近来,部分员工处于居家办公状态 ,重点岗位安排人员值守 。企业遍布西安各地,全面复工复产是一个逐渐的过程。蓝晓科技:蓝晓科技主营业务是研发 、生产和销售吸附分离树脂并提供应用解决方案,主要办公地址位于高新区。生产基地有一部分员工在封闭式办公 ,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

〖伍〗、高新控股作为西安高新区最大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单位,在疫情期间除重要岗位值班人员外,全员下沉社区参与防疫工作 ,为基层防控提供关键支持。然而,抗疫投入与资金压力并存,企业急需流动性支持以保障复工复产。

陕西省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如果员工没有上班的 ,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员工支付生活费(西安大部分区为1465元/月,鄠邑、蓝田 、周至为1385元/月) 。

疫情期间工资应按正常标准发放,因疫情影响可协商调整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因地区而异 ,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以下是详细说明:疫情期间工资发放规定正常发放原则:在疫情期间 ,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劳动合同和公司规定正常发放员工工资。

法律分析:陕西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根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天津:仅依据“是否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划分:一个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

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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